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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他事项办事指引

一、社会团体负责人、理事、监事换届备案。

    社会团体换届产生新一届负责人、理事、监事后,无论是否发生人员、职务变动,均应及时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主要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会员大会《会议纪要填报表》和《会议签到表》。载明会议时间、地点、与会人员、会议有关事项,需法定代表人和监事签字加盖社会团体公章。

2、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。所有的负责人(即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)均应填写,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主管单位审查盖章。

3、《社会团体理事会成员备案表》、《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》。新一届的理事、监事均应填写。

4、社会团体换届应当提交上届《财务(会计)报表审计》,需由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

5、《社会团体会员名册》,新会员还需填写《社会团体入会登记表》(个人会员需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资质证书,单位会员应提交营业执照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。一般的社会团体须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,个人会员、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,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。行业协会须有50家以上同行业经济组织入会,异地商会须有30家以上成立满三年的法人企业入会。)

二、社会团体负责人、理事、监事届中变动备案。

社会团体届中调整负责人、监事或理事人数变动数量超过1/3时,应在相关会议通过后30日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主要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。载明会议时间、地点、与会人员、会议有关事项,加盖社会团体公章。

行业协会、异地商会届中负责人/监事变动,应提交会员(代表)大会会议纪要;其他社会团体届中负责人变动,提交会员(代表)大会会议纪要,若理事会成员无变动也可提交理事会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。

3、《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》(新增即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须填写此表)。

4、《社会团体监事备案表》(新增监事成员需填写此表)。

5、《社会团体理事成员备案表》(调整后的协会全部理事均应填写)。

 

三、社会团体章程核准。

    社会团体修改章程时,应在会员(代表)大会通过后30日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重新核准后方可生效。主要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会员(代表)大会《会议纪要填报表》和《会议签到表》(载明会议时间、地点、与会人员、会议有关事项,需法定代表人和监事签字并加盖社会团体公章)。

2、新通过的章程(加盖社会团体骑缝章)。

3、章程修改说明(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社会团体公章)。

4、《社会团体章程核准表》(有业务主管单位的需业务主管单位盖章审核)。 

 

四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、监事、举办者变更备案

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、监事、举办者发生变动时,应在相关会议通过后30日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。

A、变更理事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填报表》;

2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成员备案表》。

B、变更监事需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举办者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;

2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监事成员备案表》

C、变更举办者需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新旧举办者同意变更的会议纪要和会议签到;

2、新旧举办者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变更协议(含债权债务关系等);

3、经理事会表决通过的《章程》和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》或《民办学校章程备案表》,《理事会会议纪要填报表》也须一并提交。

 

五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变更

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发生变更时,应在相关会议通过后30日内,向登记管理机关办理章程核准手续。需提交以下材料:

1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会议纪要填报表》;

2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章程核准表》或《民办学校章程备案表》;

3、新章程(需盖骑缝章)。

 

六、印章补办

1、由丢失地点所辖的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。   

2、在珠海特区报上刊登的印章作废声明。(期满3天)

3、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丢失印章说明(需详细写明印章丢失的原因时间地点、报案的时间地点)。

4、理事会2/3以上理事讨论通过并签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发的会议纪要。

备注:此事项需法定代表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、复印件来我局办理。

 

七、证书补办

1、在《珠海特区报》上刊登的灭失声明(期满7天)

2、其他资料

1)《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换发补发申请表》;

2)理事会2/3以上理事讨论通过并签名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补发的会议纪要;

3、登记管理机关审定后在《珠海特区报》上刊登的补发公告(公告期为60天)。  

 

八、证书到期换证和三证合一换证

1、《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换发补发申请表》(需申请单位盖章、法定代表人签字);

2、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本、副本,三证合一需一并提交《组织机构代码证》正副本,《税务登记证》国地税正副本或《原发证(照)遗失、损毁或未领取的情况说明》

3、需登录广东省社会组织信息网上传以上资料,网站:http://zh.npo.jmeii.com/

 

九、查询社会组织档案

1、《介绍信》(需出具该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该单位公章,介绍信需明确查阅人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);

2、查阅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其他有效证件。 

 

    表格下载:http://www.hdklp.com/

    咨询电话:2311307

    咨询地址:珠海市民政局(珠海市香洲区柠溪路525号)


 
 
    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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